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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尼电子: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15 00:00 查看全文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尼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于

2024年4月18日起对2023年度的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保荐机构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奥尼电子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刚联系电话:010-66555253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炘锴联系电话:010-66555253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王刚、马证洪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即2023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29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是否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

查阅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的议事规

则和基本制度;查阅公司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材料,包括会议通知、签到表、会议记录、会议决议、公告等;

与公司部分董事、高管、证券部人员进行访谈,并查阅公司组织架构图、定期报告及相关制度文件,了解公司与关联企业在人员、资产、财务、业务等方面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了解公司治理的基本情况,核查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和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等违规情形。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1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

查阅内部审计部门资料,包括任职人员名单、资料、内部审计制度、历次内部审计报告及专项报告;

查阅审计委员会资料,包括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人员构成、会议记录等;

查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决策相关的董事会决议、对外投资交易记录等;

查阅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明细账。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

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

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

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文件及信息披露审批表;

查阅公司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材料,包括会议通知、签到表、会议记录、会议决议、公告等;

查阅投资者来访的记录资料,查阅深交所网站刊载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2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

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中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的规定,取得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公司内部的相关规定;

取得公司关联方清单、关联方资金往来明细;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明细、对

外担保明细,查阅审议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资料和信息披露文件,访谈公司相关人员,了解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及其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了解公司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情况。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

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其制定、审批的相关三会文件,取得募集资金存放三方协议及相关的会议审批文件,核实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是否有效执行;

取得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募集资金台账,抽查募集资金大额支付凭证及原始单据凭证等相关资料,了解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

√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说明

3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1)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

查阅公司财务报告、会计报表等相关资料,进行财务分析;

查阅行业研究报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与公司进行对比分析,了解业绩波动的原因;

查阅主要业务活动的合同、原始凭证及其其他资料,向公司财务部门询问了解公司财务状况、业绩波动情况、公司所面临的风险及公司的应对措施。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说明2)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说明2)

√(说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明3)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

查阅公司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做出的承诺文件,核对履行承诺条款对应的其他资料,了解承诺履行情况及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

取得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文件,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取得公司财务报表、重要业务合同、大额资金往来流水及科目余额表等相关财务资料,询问公司财务部人员了解现金分红、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存在及交易原因等,了解是否存在需要整改的问题。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说或者风险明4)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注意到:

1、受全球宏观经济下行影响,公司主体工程的建设施工进度有所放缓,生产线设备的定

制采购也同步延缓,对募投项目完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的预期时间延迟,因此,公司对将“智能视频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智能音频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延期至2024年9月30日;另一方面,受项目房产工程建设竣工进度影响,公司将“智能音视频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品牌建设及营销渠道升级项目”同步实施申请延期,

4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行业竞争内卷化、消费两极分化的影响,全球消费电子产品出现品牌差异化的需求情形,行业一线品牌和低端品牌受消费者异常青睐,二线品牌的市场需求出现明显萎缩,虽然 PCBA 生产车间智能化改造项目已经竣工并投入使用,但相关产能未能充分释放,项目效益未达到预期。保荐机构已提示公司关注内外部形势的变化,督促公司积极并有效推动募投项目的实施,并督导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2023年度实现收入约5.24亿元,同比下降21.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亏损2257.66万元,同比下降135.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亏损3601.32万元,同比下降195.86%,公司存在业绩大幅下降并经营亏损的情形。经核查,2023年公司全年的经营业绩亏损,主要影响因素如下:*客户结构变动,即高毛利客户规模下降、低毛利客户规模上涨。全球消费电子市场行情出现两极分化,一线品牌和低端产品的消费需求持续增长,二线品牌出现消费萎缩,消费者需求总体下降以及下游的品牌客户终端市场疲软的影响,毛利率较高的境外客户业务收入规模和占比降低,例如 COBRA ELECTRONICS CORP、Benchmark Electronics、OWLET BABY CARE INC.等境外客户,这三家客户销售规模总额从2022年度1.22亿元下降至3412万元,占比规模由18.23%下降至6.51%,导致公司整体毛利率有所下降;同时,奇虎360等主要低毛利率客户的销售规模及占比增加,销售占比由15.18%提高至23.17%,进而也拉低了产品综合毛利水平;* 成本方面,受全球经济通货膨胀和英伟达等芯片的货源紧张影响,PCBA、主控芯片、无线 IC 及其他电子物料、塑胶材料的市场价格均出现不同程度上涨,公司的原材料投入单位成本较2022年度出现小幅增加,对产品的毛利额形成一定负面影响;*存货跌价准备。受全球宏观经济下行和消费电子迭代更新的综合影响,根据存货库龄情况来看,公司的原材料、产成品等存货减值跌价准备呈上涨趋势,由2022年的581.60万元增加至 1057.12 万元;其中,受俄乌战争与国际摩擦的影响,部分客户(******X)无法提货,经双方协商,风险由客户承担,公司不承担相应风险并协助客户妥善处理存货;该事项未执行完成的合同额177.50万美元,导致无法实现销售并确认收入约人民币1260.57万元,以及由此订单合同项下产生的备货和成品损失;根据库龄和风险客户承担原则,公司谨慎计提了存货跌价减值损失约233万元,影响当期资产减值损失额191万元,占当期损失比例达40.13%。*除上述主要影响外,其他因素包括期间费用增加、投资收益降低的影响。销售费用2023年度发生额5590.68万元,较上年同期上涨57.47%,电商平台推广费、市场宣传费显著提高,主要系亚马逊站内 CPC 广告费用投入、平台佣金和 FBA 仓储费显著增加(平台销售额从1311.45万元增至3866.72万元),以及新增小红书、抖音、美客多等平台的推广服务费;另外,公司存货报废233万元、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员数量带动薪酬较上年分别增加228万元和369万元、新产品设计费增加210万元,带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均出现小幅上涨;受银行结构利率和理财规模的降低,公司的理财收益出现大幅下降。

3、关于经营业绩波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说明: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安克创新

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1487.2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1.22%,

安克创新在细分产品、业务模式方面与公司均存在一定的差异,其业绩增长主要系凭借在电商领域深耕多年沉淀的线上经营经验,持续扩大现有市场的销售份额使得充电储能类、智能创新类、智能影音类产品规模大幅增长。大华股份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6189.24万元,同比增加216.73%,大华股份主营为机器视觉及移动机器人、智慧生活、热成像、汽车电子、智慧安检、智慧消防和存储介质等智慧物联产品及方案,除安防产品外,其产品结构调整后的细分产品已与公司产品存在一定的差异。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业绩差异,主要由于在细分领域、产品结构、客户结构及业务模

5式上存在明显差异所致。保荐机构已提示公司关注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业绩情况、变动趋势

和可能涉及的信息披露事宜。

4、受俄乌战争和国际摩擦下经济制裁的持续影响,公司俄罗斯地区的主要客户因芯片供

应受限问题,无法及时、有效实现产品交付,客户提货受限。公司与客户采取的合作方式为“先款后货”,双方正在履行的销售合同出现停滞的变化,未执行完成的合同订单额

177.50万美元(约人民币1260.57万元),影响公司销售收入的确认和该合同项下存货的

备货原材料、成品跌价减值损失。

保荐机构已提请上市公司做好日常管理,提示公司持续关注未来业务开展、经营业绩波动情况,并督导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持续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同时,建议公司根据业绩波动情况,做好业绩波动情况分析,研究市场情况,采取应对措施。

(以下无正文)6(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王刚陈炘锴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5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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