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5证券简称:鸥玛软件公告编号:2025-005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
期限届满暨未减持的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华英;监事王景刚;职工代表监事程伟;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马克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发布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持有公司股份2606097股(占公司总股本1.70%)的公司董事、副总经
理张华英女士,计划自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33%)。
持有公司股份2772836股(占公司总股本1.81%)的公司监事王景刚先生,计划自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0%)。
持有公司股份534165股(占公司总股本0.35%)的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程伟先生,计划自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7%)。
持有公司股份654692股(占公司总股本0.43%)的公司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马克先生,计划自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7%)。
近日,公司收到张华英女士、王景刚先生、程伟先生和马克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3月4日,前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上述人员均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减持股份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1、减持股份来源
本次减持股份的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25年3月4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已届满,本次减持人员均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总股本比例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股数(股)
(%)(%)
合计26060971.7026060971.70
其中:无限售
张华英6515240.426515240.42条件股份有限售条件股
19545731.2719545731.27
份
合计27728361.8127728361.81
其中:无限售
王景刚6932090.456932090.45条件股份有限售条件股
20796271.3620796271.36
份
合计5341650.355341650.35
其中:无限售
程伟1335410.091335410.09条件股份有限售条件股
4006240.264006240.26
份
合计6546920.436546920.43
马克其中:无限售
1636730.111636730.11
条件股份有限售条件股
4910190.324910190.32
份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间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前述股东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
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此前承诺的情形。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