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3证券简称:东田微公告编号:2024-036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9月24日以书面、电话、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
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登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与审议,会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董事会同意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祁蘅淅女士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祁蘅淅女士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具体实施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做出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进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满足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办理授予限制性
股票所必备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提名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有
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变更、终止等相关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
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应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
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
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的授权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3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股权
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需要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祁蘅淅女士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10月14日(周一)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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