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
会议决议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祥科技”、“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话/书面方
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推选独立董事黄鹏主持,应到独立董事三名,实到独立董事三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其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对外担保情况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
保而产生损失的情况。
2、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024上半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
资金往来且已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要求上市公司为其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以及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
支出的行为,不存在其他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审核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能够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累计至2024年6月30日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公司未发生任
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此次预计2024年对外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本次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子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具有较强的监督和管理能力,相关担保事项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保证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至2025年9月27日,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鹏、顾月勤、张莉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