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9证券简称:泽宇智能公告编号:2024-076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人数:106人
(106人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人员。)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628424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49%
3、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年11月01日
4、本次限制性股票类型: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泽宇智能”)于
2024年10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考虑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为避免1名监事可能触及的短线交易行为,公司将对本次第二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共计107名激励对象分两批次办理归属事宜,其中第一批106名激励对象的可归属数量共计1628424股,第二批1名激励对象的可归属数量23436股,归属价格均为9.2114元/股。
近日,公司完成了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股票的登记。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限制性股票数量:277.25万股(调整前)
4、限制性股票数量归属价格:25.10元/股(调整前)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
的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归属安排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全部归属或
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40%
的第一个归属期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30%
的第二个归属期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30%
的第三个归属期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三季报披露之前授出,则各期归属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三季报披露之后授出,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
50%
的第一个归属期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
50%
的第二个归属期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按照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
2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
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归属条件已成就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7、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激励对象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图所示:
归属期业绩考核指标
以2021年业绩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或2022
第一个归属期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以2021年业绩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4%或2023
第二个归属期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4%;
以2021年业绩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2.8%或2024
第三个归属期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2.8%。
注:1、以上“营业收入”指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为准(下同)。
2、以上“净利润”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
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2年三季报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2年三季报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2023-2024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业绩考核指标
以2021年业绩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4%或2023年净
第一个归属期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4%;
以2021年业绩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2.8%或2024年
第二个归属期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2.8%。
3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等级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公司对两类激励对象分别设置了不同的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具体如下:
*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等级划分为 A、B、C、D 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下表中对应的标准系数确定管理人员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等级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标准系数1.00.80.60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绩效考核等级划分为 A、B、C、D 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下表中对应的标准系数确定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等级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标准系数1.00.6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标准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2年8月20日至2022年8月2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年8月3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44)
4、2022 年 9 月 5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46)
5、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6、2022年9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3年7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年8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5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4年7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4年10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1、2023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2022年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2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则前述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5.10元/股相应调整为13.656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调整为399.2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调整为99.81万股
2、2023年8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110人,授予总股数
399.24万股,因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
6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6万股由公司作废,同时,首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中 5 名激励对象 2022 年度个人层面考核等级为“B”,第一批次获授份额不能全额归属,上述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所致的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0.9792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本次作废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将由110人调整为109人。
以上合计作废3.1392万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3、2024年7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2023年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则前述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3.656元/股相应调整为9.3614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由399.24万股调整为558.93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
予数量由99.81万股调整为139.734万股。
4、2024年10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2024年半年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做出相应调整,由9.3614元/股相应调整为9.2114元/股。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由于2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1752万股由公司作废。
鉴于公司监事张晓飞女士的配偶杨细兵先生于2024年5月27日卖出部分公司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要求,为避免构成短线交易,杨细兵先生本次暂缓归属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由109名调整为107名(含1名暂缓归属的激励对象),实际可归属数量为165.186万
7股(含暂缓归属部分)。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本激励计划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董事会关于202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07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5.186万股。
(二)关于202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日为2022年9月5日,第二个等待期将于2024年9月4日届满。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2024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4日。
(三)关于202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情况说明归属条件是否达到归属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8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足归属条件。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经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以2021年业绩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首次授予第二报表营业收入10.62亿元,增长率不低于44%或2023年净利润增长个归属期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率不低于44%。
50.95%,达到了业绩指标的考核要求,满足归属条件。
注:注:1、以上“营业收入”指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为准(下同)。2、以上“净利润”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4、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计划首次授予且仍在职激励上的任职期限。对象共107名。
5、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
其中:
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等级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管理人员份数量。公司对两类激励对象分别设置了不同的个人层面的绩效全部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
考核要求,具体如下:
考核等级为“A”。公司将按*管理人员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后
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等级划分为 A、B、C、D 四个档次,届时根续归属相关事宜。
据下表中对应的标准系数确定管理人员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考核等级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全部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
标准系数1.00.80.60
考核等级为“A”或“B”。公*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绩效考核等级划分为 A、B、C、D 四个办理后续归属相关事宜。
档次,届时根据下表中对应的标准系数确定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等级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9标准系数1.00.6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标准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
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归属,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后续归属相关事宜。
四、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实际归属登记的情况
(一)归属日:2024年11月01日
(二)归属人数:106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人数为107人,1名激励对象暂缓归属,因此本次实际归属人数由107人调整为106人。)
(三)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628424股
(四)授予价格:9.2114元/股(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本次可归属的限获授限制性股票票数量占已获授限姓名职务制性股票数量数量(万股)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万股)例(%)
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
542.808162.842430
员(106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
2、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104、杨细兵先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436股。因激励对象杨细兵
先生为监事张晓飞的配偶,为避免可能出现短线交易的情形,公司将推迟1名激励对象(杨细兵先生)办理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在相关条件满足后,公司将另行为杨细兵先生办理相应股份的归属登记手续。即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1628424股。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及限售安排
(一)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年11月01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数量:1628424股,占本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的0.49%;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获授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
六、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0月12日出具了《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4】10083号〕,对公司截至2024年10月9日止2022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认购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4年10月9日止,公司已收到106名激励对象的出资款合计人民币15000064.8元,均为货币出资,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和股本为
335459465.00元。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1月01日。
七、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本次归属后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股份性质比例数量(股)数量(股)数量(股)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4948000074.73024948000074.3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8435104125.2716284248597946525.63
三、股份总数333831041100.001628424335459465100.00
注:1、本次归属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1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1628424股,公司总股本将由333831041股增加至
335459465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九、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十、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四)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