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6证券简称:逸豪新材公告编号:2024-058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10月8日以电话、邮件、书面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李铁林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决
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将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293.86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提高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将
6293.86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