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2证券简称:君逸数码公告编号:2024-039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三街
288号1号楼12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曾立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24人,代表股份
78101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93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7人,代表股份4398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704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7人,代表股份3411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的27.6892%。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8人,代表股份1079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44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3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4人,代表股份631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29%。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
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94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69%;反对13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7%;弃权2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2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135%;反对13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697%;弃权2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69%。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匡彦军、李博然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