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追认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前期部分委托开发募集资
金支出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追认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前期部分委托开发募集资金支出情况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零点有数”)
于2024年10月2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前期部分委托开发募集资金支出的议案》,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中投入“应用组件委托开发”的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截至2023年12月序2024年1月1日至截至2024年4月项目名称31日累计支出号2024年4月26日26日累计支出“零点有数云评
11445.22415.411860.63估”项目
2“知识智谱”项目2037.0473.182110.22
“有数决策云脑”
3963.3630.00993.36
项目
合计4445.62518.584964.20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应用组件委托开发相关数据已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中予以披露。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26日,零点有数“应用组件委托开发”发
生金额为518.58万元,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至2024年
4月26日,全部募投项目投资结构中“应用组件委托开发”支出4964.20万元。
根据零点有数2024年4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自有资金归还募集资金的议案》,公司以自有
资金归还募集资金476.31万元,其中“应用组件委托开发”部分的归还金额为
442.27万元。零点有数董事会、监事会对于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予以追认。
1二、零点有数2024年4月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公司本次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
三、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是根据市场情况和项目实施的实际情
况综合考虑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和用途,亦不存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其他情形。上述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能够更合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零点有数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
表了同意意见,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2024年4月26日前“应用组件委托开发”支出情况予以追认,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零点有数本次调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不存在实施新的募投项目、变更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等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无异议。
3(本页无正文,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追认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前期部分委托开发募集资金支出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铁维铭李瑞波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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