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69证券简称:零点有数公告编号:2024-071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5日、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4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45元/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
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3、截至2024年11月1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6683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51%,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44.4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28.6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15032175.52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要求,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
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五、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披露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36683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1%,回购股份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公司总股本相应减少。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1、公司本次已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
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2、上述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按照相
关规定尽快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