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66证券简称:优宁维公告编号:2024-085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一假、记会载议、召误开导情性况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3年度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天职国际”)
2、2024年度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立信中联”)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是考虑公司现有业
务状况、发展需求及整体审计需要。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对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中联于2013年10月31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截至2023年末,立信中联拥有合伙人47人,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26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28人。立信中联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36610.5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29936.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850.77万元。
2023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27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3554.40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16)、房地产业(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采矿业(1)、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
立信中联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近三年(2021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
次、行政监管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8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2021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
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唐健,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8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近三年负责
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佳晨,签字注册会计师,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近三年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项目质量复核人:赵光,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21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2、诚信记录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佳晨,项目质量复核人赵光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唐健近三年内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处理处罚处理处罚姓名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日期类型
你们未实质性参与九强生物审计工作便签署审计报告,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对财务
2023年1监督管理中国证监会报表实施的质量管理》第二十九条、三十条和三十一条
唐健
月16日措施上海专员办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第182号)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我办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3、独立性
立信中联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
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立信中联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而确定,最终以公司与立信中联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2023年审计费用为80万元,2024年审计费用与上期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5年,对相应年度的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是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发展需求及整体审计需要。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3、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天职国际、立信中联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招标选聘过程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流程公开、公平、公正。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立信中联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
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立信中联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中联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3、监事会意见
立信中联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聘任立信中联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