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63证券简称:宏德股份公告编号:2025-015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务部”)发
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及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时间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
会(2023)1号),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
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公司不涉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也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
(2023)21号),规范了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解释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17号》,公司不涉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也不涉及
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1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印发之日起施行。
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目前公司不涉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也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根据新旧衔接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2月起施行,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合并利润表项目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
销售费用4472392.18-665277.513807114.67
营业成本571778039.05665277.51572443316.56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2023年度公司利润表的影响如下:利润表项目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
销售费用4338962.72-534898.053804064.67
营业成本537154682.12534898.05537689580.17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2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
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且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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