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63证券简称:宏德股份公告编号:2025-004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立新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6)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体现公司2024年度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2在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真实、公允地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因而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如下: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按其所担任的岗位或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由于所有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3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能够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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