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实意见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实意见如下:
本次拟归属的9名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的拟归属激励对象名单。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