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55证券简称:海力风电公告编号:2024-052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说明
1、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2、2022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3、2023年10月27日,鉴于发行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的有效期即将届满,
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
4、2023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原因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预案披露以来,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工作。2024年以来,宏观经济环境和监管政策发生显著变化。结合公司自身发展实际需求和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经公司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充分沟通论证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三、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系根据目前资本市场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所作的决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决定是基于自身发展实际需求和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的考量,经过审慎分析与中介机构充分沟通论证的结果。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终止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主要为受当前资本市场环境、政策变化及公司未来资
本运作计划等因素影响所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