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蒋必金在2024年度担任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蒋必金,196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研究员。1987年至2009年3月就职于北大方正集团公司历任北大方正集团技术服务部主任、北大方正集团副总裁、北大方正电子出版系统工程分公司总经理、
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方正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方正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公司总裁、深圳市北大方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北京北大方正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2014年至2017年8月,任深圳市泽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京泽元惠康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12月至2021年9月任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12月至今,任北明软件有限公司战略顾问。2023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条件的规定,且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不曾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均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会,本人均按时参加,
没有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核董事会审议事项及相关材料,依法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作为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
2024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本人对2024年任职期间内的
董事会各项议案经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未出现提出反对、弃权意见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2024年度,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
公司股东会3次,认真听取了股东及股东代表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度董事会股东会姓名应参加现场出通讯方式委托出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本年度出席股次数席次数出席次数席次数次数亲自出席会议东会次数蒋必金72500否3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公司召开的2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对相关候选人的当选条件、选任程序进行了核查,以保障候选人的选定符合相关规则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会议届次审议事项《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资格审查的议
2024年1月23日第三届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案》。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2024年3月26日第三届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查的议案》《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的议案》。(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
并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会议届次审议事项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拟
2024年1月23日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奖金和2024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2024年3月27日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总经理候选人资格审查的议案》《关于高
2024年4月22日
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资格审查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年12月24日《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于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本人均会认
真仔细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对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情况深入了解的前提下,对相关议案投出同意票,助力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024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提议独
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与公司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听取内审
部门的内部审计计划及执行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总体审计策略等内容进行探讨和交流。
(六)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4年度,除参与董事会、股东会现场会议并深入讨论各项议案外,本人
通过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状况。一方面,本人定期听取董事会秘书及部门负责人的汇报,及时掌握公司主要业务的推进情况;另一方面,本人关注公司整体经营情况,通过与管理层的沟通,确保了解重要事项进展。在此基础上,本人严格遵守履职要求,确保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并展现出积极主动的态度。他们定期向我汇报公司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进展,主动征求我的专业意见,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与支持。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的方式积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和意见;同时,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权,积极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本人认为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共同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2023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本人认为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共同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24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征得独立董事的认可,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发生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方案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法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各季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审计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要事项。上述报告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杨成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对拟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候选人聘任人员具备任职相关岗位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规定。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后,公司于同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各
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内审负责人。本人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对拟聘任的总经理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
人资格进行审查,候选人聘任人员具备任职相关岗位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以勤勉、尽责、诚信为基础,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积极出席各类会议,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切实保障了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同时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强化法律风险意识,提高自身履职能力,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