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中科江南:2025-030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申慧慧)

深圳证券交易所 03-28 00:00 查看全文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申慧慧在2024年度担任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作为会计背景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关注公司内部控制、财务状况的变化、利润构成及其影响因素等事项,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参与议题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按规定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现将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申慧慧,198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不曾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均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均按时参加,没有缺席或者连

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会议审议事项的情况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本人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2024年度,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股东会3次,认真听取了股东及股东代表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姓名应参加现场出通讯方式委托出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本年度出席股次数席次数出席次数席次数次数亲自出席会议东大会次数申慧慧72500无3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成员,报告期内按照规定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参与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专门会议,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根据评价结果拟定年度薪酬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成员,报告期内按照规定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一、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为:

1、由内审负责人刘萍女士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023年四季度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

及2024年一季度工作计划;

2、由内审负责人刘萍女士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023年年度工作汇报及2024年审计工作计划。

二、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三、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四、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由内审负责人刘萍女士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审部2024年一季度工作汇报及2024年二季度内部审计计划。

五、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由内审负责人刘萍女士向审计委员会进行2024年半年度工作汇报及2024年三季度内部审计计划汇报。六、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七、2024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2024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由内审负责人刘萍女士向审计委员会进行2024年三季度工作汇报及四季度工作计划汇报。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审议公司高管绩效奖金及股权激励方案等事项,监督公司薪酬政策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1、2024年1月23日召开第三届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中科江南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年度考评》《关于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奖金和2024年度绩效考核目标的议案》《关于确定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3、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修订<中科江南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的议案》《关于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

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沟通情况

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2024年度审计工作前后分别进行了沟通,主要包括:总体审计计划、人员安排、风险的判断及重要审计领域、内部控制的建立及运行情

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预审工作情况、项目进展情况等方面。审计委员会积极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并通

过电话等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重点对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检查,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关注与公司有关的媒体报道,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将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每年度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并做好相应工作记录。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罗攀峰先生、衡凤英女士、陈建良先生、陈荣先生和黄敬超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并同意此事项。

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5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罗攀峰先生、衡凤英女士、陈建良先生、陈荣先生和黄敬超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征得独立董事的认可,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同时,本人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该类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发生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方案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及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法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各季度报

告及半年度报告、审计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要事项。上述报告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杨成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

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1、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确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

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本人在2024年度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并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签名: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推荐阅读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