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2024年度,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和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了自身职责,对2024年度公司的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财务运行管理情况、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合
规性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监事会工作回顾
(一)监事会2024年度的日常工作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关于<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3、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全体监事积极履行职责,均按时出席了本年度召开的全部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合法、合规、有效。全体监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各项议案均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2024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换届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程序合法,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会的决议。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2024年,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无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2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
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运作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财
务规定的要求执行,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监事会对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经监事会核查,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发表了专项意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对控股股东及关联企业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的意见
2024年度,监事会对控股股东及关联企业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控制相关的风险,没有发生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其他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企业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监事会对对外投资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进行监督和审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发现决策违规事项,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七)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投入项目进展、置换前期自有资金、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等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
3管理制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的使
用等行为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监事会对内部控制的评价
202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公
司结合自身经营的实际情况,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良好的贯彻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各个环节起到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目标的发展需求和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九)监事会对续聘外部审计机构情况的意见
2024年度,监事会对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续聘的外部审计机构具备独立性和有效性的要求,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聘任外部审计机构的程序合法合规。
(十)监事会对信息披露管理情况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完整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人员范围,及时登记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二、2025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始终坚守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使命感,严格遵循
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以忠诚之心、尽职之态履行自身职责。积极助力公司完善法人治理架构,严密监督公司依法依规运营,全力推动公司治理水平迈向新高度;同时,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勤勉履职情况进行全面
4监督,确保其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严格把控公司重大决策过程
及其程序的合法合规性,不断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与实效。大力推动内部控制体系持续优化升级,聚焦关键业务领域与核心流程开展重点监督,切实保障各项内控措施得以有效执行。此外,监事会将加强与股东、投资者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常态化沟通交流,不断增强公司治理的透明度。监事会成员也将持续开展学习,不断提升专业监督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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