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建科股份: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01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115证券简称:建科股份公告编号:2025-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使公司名称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发展方向和业务特征,更好地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和品牌价值,公司拟对公司名称、证券简称进行变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说明

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证券代码不变,具体如下:

变更事项变更前变更后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

中文名称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Changzhou Architectural Research United Testing Inspection&Certification英文名称

Institute Group Co.Ltd Technology Co.Ltd

英文简称 ARG UTIC证券简称建科股份联检科技

证券代码301115(保持不变)

注:拟变更的公司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拟变更的证券简称以深圳证券交易所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二、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变更的原因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战略布局,公司已成为以检验检测标准认证的质量公信服务为核心主业,协同发展新技术、新材料、物联传感数智化等质量提升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业务涵盖新能源、双碳、食品农产品、环境、汽车零部件、电子电器、工业品、消费品、医疗健康、建设工程、特种设备、城市安全

及信息化等不同领域。公司业务已走出常州,覆盖全国,同时积极瞄准海外市场新机遇,开展海外业务布局。为了更好地匹配公司业务定位和战略规划,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将全称变更为“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终结果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证券简称变更为“联检科技”。本次变更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三、《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对应的公司基本信息作出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修改前修改后

第一条为维护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第一条为维护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关规定,制订本章程。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中文名称: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司

英文名称:Changzhou Architectural Research 英文名称:United Testing Inspection&Certi

Institute Group CO.LTD. fication Technology Co.Ltd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办理变更名称、修订《公司章程》等变更登记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事项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证券代码“301115”保持不变。

2.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变更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3.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及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整体利益,变更后的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与公司战略规划更为匹配,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的法律主体未发生变化,公司名称变更前签署的

合同不受名称变更的影响,仍将按约定的内容履行。同时,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等涉及公司名称的,均做相应修改。

特此公告。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