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5证券简称:建科股份公告编号:2024-07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4年10月25日通过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江金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重新确认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
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相应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6300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185195640股变更为
18515934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85195640元变更为人民币185159340元,以及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将章程条款中“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修订
为“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相关事项。
现根据工商登记机关的要求,重新确认该注册资本减少事项并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再次履行通知债权人的程序;并将章程条款中“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调整为“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
的备案登记等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24年11月13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由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后须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