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3证券简称:何氏眼科公告编号:2024-040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3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何伟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后,一致认为:公司编制《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基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基金的公告》。
1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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