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3证券简称:何氏眼科公告编号:2024-030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8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何伟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后,一致认为:公司编制《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董事会经审阅认为:2024年半年度,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方面不存在违规情形。
公司监事会对该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使用计划及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有效期,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续至单笔交易到期时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监事会对该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
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协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
2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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