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培训时间2024年8月28日培训地点何氏眼科会议室及线上
培训主题新“国九条”对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等介绍
培训讲师钟坚刚、邹明
参训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
二、培训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通过现场与视频会议结合的方式演示培训讲义,讲解了“新国九条”政策出台背景、重点内容措施及“1+N”重点制度,同时对相关人员的提问进行解答和交流。
三、培训效果情况
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何氏眼科及参会人员给予了积极配合。通过“新国九条”政策讲解,介绍相关重点制度,何氏眼科上述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减持、现金分红、退市等方面的最新监管要求等有了更系统、全面的认识,有助于何氏眼科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此页无正文,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钟坚刚封江涛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