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5证券简称:广立微公告编号:2024-062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于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在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联创街188号A1号楼
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9月6日通过书面、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并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勇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需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33.81元/股调整为33.37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1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4年9月12日为预留授予日,以33.3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73名激励对象授予20.956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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