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3证券简称:华兰股份公告编号:2024-109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5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4年11月29日以现场会议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
胡静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同意公司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950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35000万元。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