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8证券简称:戎美股份公告编号:2024-034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6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8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9:15-15:00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熟市闽江东路 11 号世茂商务广场 A 幢 2902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健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71374080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1641%。
(1)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1708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9123%。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0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740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518%。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
1.01回购股份的目的
(1)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项目同意比例反对比例弃权比例
(股)(股)(股)
与会全体股东17121318099.9061%1604000.0936%5000.0003%
中小股东41318071.9725%16040027.9404%5000.0871%
(2)表决结果:通过。
1.0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1)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项目同意比例反对比例弃权比例
(股)(股)(股)
与会全体股东17121318099.9061%1604000.0936%5000.0003%
2中小股东41318071.9725%16040027.9404%5000.0871%
(2)表决结果:通过。
1.0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项目同意比例反对比例弃权比例
(股)(股)(股)
与会全体股东17119788099.8972%1637000.0955%125000.0073%
中小股东39788069.3074%16370028.5152%125002.1774%
(2)表决结果:通过。
1.0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
资金总额
(1)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项目同意比例反对比例弃权比例
(股)(股)(股)
与会全体股东17111278099.8475%1678000.0979%935000.0546%
中小股东31278054.4837%16780029.2294%9350016.2869%
(2)表决结果:通过。
1.0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1)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项目同意比例反对比例弃权比例
(股)(股)(股)
与会全体股东17111268099.8475%1679000.0980%935000.0546%
中小股东31268054.4663%16790029.2468%9350016.2869%
(2)表决结果:通过。
1.0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项目同意比例反对比例弃权比例
(股)(股)(股)
与会全体股东17111268099.8475%1679000.0980%935000.0546%
中小股东31268054.4663%16790029.2468%9350016.2869%
3(2)表决结果:通过。
1.07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相关授权
(1)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项目同意比例反对比例弃权比例
(股)(股)(股)
与会全体股东17111728099.8502%1633000.0953%935000.0546%
中小股东31728055.2676%16330028.4455%9350016.2869%
(2)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与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项目同意比例反对比例弃权比例
(股)(股)(股)
与会全体股东17116498099.8780%1870000.1091%221000.0129%
中小股东36498063.5765%18700032.5739%221003.8496%
(2)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项目同意比例反对比例弃权比例
(股)(股)(股)
与会全体股东17109018099.8343%1808000.1055%1031000.0602%
中小股东29018050.5470%18080031.4939%10310017.9592%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聿奇、盛也晴
4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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