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8证券简称:戎美股份公告编号:2024-046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及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不超过240.45万元(含)回购股份100000股至150000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16.03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及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
完成时的实际情况为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的股份将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2024年11月8日,公司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并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4年11月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未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的0.0439%。最高成交价为13.7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6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368908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事项已实施完毕,回购股数不低于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股数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股数上限;回购金额未超过
1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际使用资金总额、回购价格、数量及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实际回购情况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本次回购。
三、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以下相关规定:
1、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因“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并为减少注册资本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回购股份的用途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四)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2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公告至披露本公告期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份情形。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五、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与回购方案披露的计划一致。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累计回购100000股。公司本次已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注销后按照截至目前的公司股本结构测算,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
件流通股/非17025000074.671117025000074.7038流通股
二、无限售
5775000025.32895765000025.2962
条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228000000100.0000227900000100.0000
注: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本次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已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上述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回购股份注销申请。在注销完成后,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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