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6证券简称:鸿富瀚公告编号:2024-031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1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1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1日上
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1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张定概先生6、会议的通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载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0)。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5人,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为67585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75.0948%。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105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45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1人,代表股份6448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1.644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61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06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78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8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0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7844%。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远程方式出席或列
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杨展成律师、黎卜纲律师以现场方
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2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67571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0%;反对13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同意692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816%;反对13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8477%;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需股东大会审议的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67571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2%;反对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弃权1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3同意692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108%;反对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7415%;弃权1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7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
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67571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2%;反对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弃权1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同意692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108%;反对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7415%;弃权1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7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
2.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度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4同意6757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4%;反对13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3%;弃权1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
2.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6757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6%;反对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9%;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
2.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67568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1%;反对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7%;弃权2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
5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
2.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67571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0%;反对13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6%;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
2.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6757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3%;反对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9%;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2.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6同意6757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8%;反对13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3%;弃权1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
2.0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67571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7%;反对1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8%;弃权1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
2.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67571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9%;反对12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4%;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
7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
2.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6757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4%;反对13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弃权1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
2.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67572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5%;反对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弃权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6757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9.9797%;反对12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4%;弃权1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同意69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603%;反对12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7627%;弃权1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全资子公司参与东莞市土地竞买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6757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7%;反对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同意69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612%;反对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9255%;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3%。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9回避表决情况:无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杨展成律师、黎卜纲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
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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