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2证券简称:久盛电气公告编号:2024-043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1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64537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0.12%,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0月28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2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412353 股,并于 2021年10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61649410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3397860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1.0199%,有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12767080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8.9801%。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4年6月6日,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至2023年12月
31日总股本1616494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8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本次转增股份数量为6465976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26309174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26309174股,尚未解除限售数量为
1351101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7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份数量为
911989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3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郑火江,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股份限售的承诺如下:
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配偶的父亲郑火江,就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等事项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若本人违背做出的股份限售承诺,本人因减持股份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上缴给发行人;如不上缴,公司有权扣留本人应获得的现金分红,还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继续执行锁定期承诺、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的要求延长锁定期。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已满36个月,上述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无后续追加的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0月28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为1户;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645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所持限售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名称限售股类型
号总数(股)(%)数量(股)
1郑火江首发前限售股2645370.12264537
注: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2、郑火江未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担任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减数量(股)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一、有限售条件股
13511018759.70%-26453713484565059.58%
份
高管锁定股201767328.92%——201767328.92%
首发前限售股11493345550.79%-26453711466891850.67%
二、无限售条件股
9119898740.30%+2645379146352440.42%
份
三、总股本226309174100%——2263091741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关
于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
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