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0证券简称:百普赛斯公告编号:2024-052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8号北京百普赛斯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层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宜顶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
1东代理人共计152名,其中参与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52名,代表股份
数为575905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1455%。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股东5名,代表
股份数为530386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3401%。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147名,代表股份数
为45519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54%。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47名,代表股份数
45519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3.805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0名,代表股份数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7名,代表股份数为45519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054%。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5638236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21%;反对120229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77%;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343762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576%;反对120229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127%;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6%。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同意5718986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42%;反
对3957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72%;弃权4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51259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972%;反对39575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41%;弃权4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7%。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563686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782%;反对7666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12%;弃权4552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330012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556%;反对76665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422%;弃权4552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2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朱晓明、黄雅程
3、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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