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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华新材: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1-27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077证券简称:星华新材公告编号:2025-007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超过1%

的提示性公告股东王世杰、陈奕、杭州杰创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注销公司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导致的控股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被动增加,不属于增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

由64.28%增加至66.36%。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9.75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2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下同)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4)。

2024年11月26日至2025年1月14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775174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3.15%,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已于2025年1月24日完成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上述事项将导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的权益被动增加,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世杰、陈奕、杭州杰创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杭州市上城区市民街98号尊宝大厦金尊24层

权益变动时间2024年11月26日-2025年1月14日股票简称星华新材股票代码301077变动类

型(可增加√减少□一致行动有√无□多选)人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王世杰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增持股数(万股) 增持比例(%)A股 0 1.54陈奕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增持股数(万股) 增持比例(%)

A股 0 0.31

杭州杰创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增持股数(万股) 增持比例(%)

A股 0 0.24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间接方式转让□多选)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

赠与□表决权让渡□

其他√因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导致权益增加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可多选)其他□(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股数占总股本比例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万股)(万股)

合计持有股份7712999864.287712999866.3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7712999864.287712999866.36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是□否√

已作出的承诺、意

向、计划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是□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是□否√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购买是□否□不适用√的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即2022年3月30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世杰

陈奕杭州杰创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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