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5证券简称:多瑞医药公告编号:2024-105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多瑞医药”)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2024年10月10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0月28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0月28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28 日 09:15-09:25,0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0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家棚街道秦园路
38号宸胜国际中心38楼3801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邓勇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4人,代表股份55345214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69.18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
54983051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68.728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1人,代表股份362163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452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2人,代表股份2768943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3.46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2,406780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3.008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1人,代表股份362163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4527%。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等人士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含通讯方式参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同意55214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37%;
反对1204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77%;弃权
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0186%。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38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775%;反对1204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505%;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20%。
(二)审议通过《关于因收购股权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议案》
同意552080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22%;
反对1187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46%;弃权
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2%。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31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0464%;反对1187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891%;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645%。
(三)审议通过《关于因收购股权被动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552173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90%;
反对1097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83%;弃权
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327%。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822%;反对109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41%;弃权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37%。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552216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67%;
反对1072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38%;弃权
1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5%。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45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375%;反对1072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38%;弃权
1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87%。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销售原料药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55230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26%;
反对1071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36%;弃权
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137%。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54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553%;反对1071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02%;弃权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郭玮奇、魏薇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多瑞医药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