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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捷精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10-10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072证券简称:中捷精工公告编码:2024-067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第八次会

议于2024年10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10月4日通过专人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以及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魏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

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

项:

(1)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

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标的股票的授予价格;

(2)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6)授权董事会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激励对象提出离职、明确表示放弃全部或部分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未在公司规定的期间内足额缴纳限制性股票的认购款的,有权将未实际授予、激励对象未认购的限制性股票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调整和分配;

(7)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8)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9)授权董事会组织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

限于取消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等事宜;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制定或修改该计

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并同意董事会可将制定或修改管理和实施规定授权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前置批准;

(12)授权董事会组织签署、执行、修改任何和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协议;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监

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组织选聘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4年10月31日下午14时在江苏省无锡市东港路8号综合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

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0)。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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