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2证券简称:中捷精工公告编码:2024-073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和《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10月9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登深圳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深圳出具了关于公司股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根据中登深圳于2024年10月21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内,共有3名核查对象(含1名激励对象)存在股份变动情形,除前述人员外,公司其余核查对象不存在股份变动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二级市场买卖股票引起的股份变动
上述核查对象中存在1名人员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后至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与其本人确认,其仅知悉公司拟筹划激励计划事项,未获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时间、详细方案及具体内容,知悉信息有限,买卖公司股票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和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所致,且其未向任何人员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获取利益的主观故意。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取消该名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
(二)因股份性质变更引起的股份变动其余2名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内的股份变动系因其持有的首发
前限售股锁定期届满后解除限售所致,该等人员持有的股份性质变更情形不属于买卖股票的行为,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的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经核查,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内,存在1名激励对象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后至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取消该名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除此以外,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内,公司其他核查对象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