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0证券简称:开勒股份公告编号:2024-054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数量为2名,解除限售股份数量20222880股,占公
司总股本31.33%。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即2021年09月23日起36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09月23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0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180000 股,并于 2021 年 09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48375200股,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增加至645552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1618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6%,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483752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4.94%。
2022年09月23日,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解除
限售股份数量为2815232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43.61%,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2 年 09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645552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27109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99%,无限售条件股份37445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01%。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数量变动的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2名股东卢小波、于清梵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出的承诺具体如下:
(一)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卢小波及实际控制人、董事于清梵就有
关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人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
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则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3、在本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2年3月23日,非交易日自动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4、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的,则股份锁定期自动按该等规定或要求执行。
5、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换、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二)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卢小波及实际控制人、董事于清梵就有
关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对于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
份锁定安排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本人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将严格遵守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审慎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人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其他规定的,本人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如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
(三)上述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09月23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0222880股,占公司总股本31.33%。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2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序号股东名称备注
(股)(股)
1卢小波1661000016610000注1、注2
2于清梵36128803612880注2
合计2022288020222880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卢小波持有的公司股份55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方可上市流通。
注2:股东卢小波为公司现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6610000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16610000股;股东于清梵为公司现任董事,持有公司股份数量3612880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3612880股。根据相关规定,两位股东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在其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东将自觉遵守其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同时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四、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股份性质数量(股)比例(%)增加(股)减少(股)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2710932041.9915167160202228802205360034.16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2022288031.33-2022288000.00
高管锁定股688644010.6715167160-2205360034.1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3744588058.015055720-4250160065.84
三、总股本64555200100.000064555200100.00
注:以上数据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开勒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次解除限售股
东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