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6证券简称:万事利公告编号:2024-077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建华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确定2024年10月28日作为授予日,向符合资格的53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238.8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4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董事余志伟、马廷方、沈华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前述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