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宝庆先生、周华俐女士、赵新建先生的2024年度独立性
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宝庆先生、周华俐女士、赵新建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