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1证券简称:匠心家居公告编号:2024-041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立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充分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2)。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内容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96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等相关规定,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的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人员已授予尚未归属的110500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1名激励对象
第一个归属期个人考核不合格,本期归属为0%,其已授予尚未归属的13000股
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综上,本次公司合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23500股。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常州携手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常州美能特机电制造有限公司、常州美闻贸易有限公司拟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方式为信用,具体情况如下:
授信综合额度申请主体授信银行(万元)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
20000
有限公司常州携手智能家居有限公司5000平安银行常州分行常州美能特机电制造有限公
5000
司常州美闻贸易有限公司5000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交通银行天宁支行20000有限公司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华夏银行常州分行15000有限公司合计70000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其中交通银行天宁支行、华夏银行常州分行属于集团授信,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
述授信额度内的全部文书。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