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59证券简称:金三江公告编号:2024-043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截止2024年10月25日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6月2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2022年6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
1、截至2022年7月22日收盘,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348300股,占公司当日总股本的0.2863%,成交金额合计5675017元(其中通过员工自有资金购买4540013.6元,通过公司计提的激励基金购买1135003.4元),成交均价为16.29元/股。(注:以上成交金额、成交均价均不包括交易佣金等相关费用)。
2、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16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不送红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9股。公司已于2023年3月14日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截至《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的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661770股。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情况
1、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的情况2023年7月24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第一批对应的标的股票330885股已解锁。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华
兴审字[2023]23000070019号),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0929688.49元,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若有)及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公司计提激励基金在2022年的影响数值为1503135.75元,经计算,公司2022年实现的“净利润”为
62432824.24元,较2021年度增长29.08%,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
截止2024年7月24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减持330800股,剩余股份总量为330970股。
2、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的情况
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二批解锁时间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可解锁比例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
截至2024年7月24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锁定期届满。可解锁日期为2024年7月25日。根据公司《持股计划(草案)》《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锁定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激励基金的出资部分对应的标的股票66177股的收益归属于公司,员工的自有资金出资部分对应的标的股票264708股可解锁变现。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1、截至2024年10月25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公司股份已全部出售完毕。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2、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锁定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
标未达成,根据公司《持股计划(草案)》《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管理委员会在存续期内择机出售完第二批股票后,将激励基金对应收益归属公司,将自有资金收益按照持有人出资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特此公告。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