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本页无正文,为《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之签字页)
董事签署:
朱来宾石勃叶雄李晓虎段玉峰陈良林云鉴潘思轶
监事签署:
刘峥罗克刘慧琳
高级管理人员签署:
叶雄李晓虎陈涛张楠段玉峰
时间: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