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中粮科工(301058.SZ)公告,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一是2021年9月22日、10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2.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上述有效期满后,公司未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在2022年12月14日至2023年2月7日期间,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6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直至2023年4月25日才补充履行有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是公司募投项目“粮油定制装备智造及成套集成核心技术创新平台项目”连续三年没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出现差异,公司未在2022年半年度、2022年年度及2023年半年度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对存在差异的原因作出解释。
据悉,公司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在前述事项中,段玉峰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未能勤勉尽责,违反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段玉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