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所持股份被冻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张小泉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小泉”、“公司”或“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及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张小泉股份有限
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冻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份被冻结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是否是否为控股占公司总为限
本次冻结股到期日/股东或第一占其所持股本剔除售股冻结申请股东名称份数量起始日轮候期原因大股东及其股份比例回购股份及限人
(股)限一致行动人后比例售类型司法冻
737090.10%0.05%
2027年结
陕西省西
2024年99月29司法再
张小泉集团是3846587150.61%25.40%否安市中级
月30日日/36个冻结人民法院月轮候冻
3746042049.29%24.74%
结
合计/76000000100.00%50.19%/////
注:1、“占剔除回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比例”以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数后股本151427676股计算所得。
2、本核查意见数值保留2位小数,如存在数据尾差为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及司法标记情况如下:
合计占公司累计被冻结累计被标持股比合计占其所持总股本剔除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股份数量记股份数例股份比例回购股份后
(股)量(股)比例
张小泉集团7600000050.19%76000000-100.00%50.19%
1注:“持股比例”、“合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数后比例”以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
司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数后股本151427676股计算所得。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情况如下:
合计占公累计被轮候司总股本持股比合计占其所持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冻结股份数剔除回购例股份比例量(股)股份后比例
张小泉集团7600000050.19%3746042049.29%24.74%
注:“持股比例”、“合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数后比例”以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数后股本151427676股计算所得。
二、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原因
根据张小泉集团提供的《告知函》:本次冻结系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办理申请执行人西安国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包括张小泉集团在内的多名被
执行人之间债务纠纷案件过程中,执行已生效的(2024)陕01执749号执行令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实际控制人被列为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目前张小泉集团和债权方正在协商沟通中,有待尽快达成二次和解。
三、其他情况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张小泉集团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已超过50%,且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超过
30%,其最近一年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的情况。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根据张小泉集团提供的《告知函》,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张小泉集团
作为借款方以及担保方的债务逾期情况如下:
债务逾期情形债务逾期本金/担保违约尚未代偿本金(万元)
张小泉集团作为借款方24733.63
张小泉集团作为担保方499560.13
合计524293.76
(1)张小泉集团作为借款方的债务逾期情况
根据张小泉集团提供的《告知函》,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张小泉集团作
2为借款人涉及的融资业务共有4笔产生逾期,逾期借款本金合计24733.63万元
(2)张小泉集团作为担保方的债务逾期情况张小泉集团以股份质押担保及保证担保两种方式提供对外担保。
根据张小泉集团提供的《告知函》,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张小泉集团以其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担保对应的融资业务中有5笔已逾期,担保违约尚未代偿本金合计51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融资占剔除回购股质押质押股数是否担保违约尚未代质押权人份后公司总股人(万股)已逾偿本金(万元)本比例期陕西建工商业保理
1750.0011.56%是20000.00
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667.004.40%否0.00
公司上海市北支行上海城邦商业保理
张小2875.6318.99%是20000.00有限公司泉集
张晓320.002.11%是2000.00团杭州富阳富投发振
富股权投资合伙企630.004.16%是3500.00业(有限合伙)义乌市浪莎小额贷
800.005.28%是5500.00
款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7042.6346.51%-51000.00
注:除上述张小泉集团为第三方进行融资提供质押担保外,张小泉集团作为直接借款方,将其持有的公司550.00万股股份质押给西安市新皝璞商贸有限公司,逾期本金为6000.00万元,已含在张小泉集团作为借款方的债务逾期情况中。
根据张小泉集团提供的《告知函》:除上述质押担保外,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张小泉集团对外提供保证担保对应的融资业务中,担保违约尚未代偿本金合计448560.13万元。
2、根据张小泉集团提供的《告知函》,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张小泉集团
存在债务违约情况。张小泉集团近年来未参与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评级,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
3、根据张小泉集团提供的《告知函》,最近一年,控股股东张小泉集团因债
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如下:
3涉诉本金
案号法院案由进展情况(万元)浙江省杭州中保理合同
2023浙01民初205020000.00执行和解
级人民法院纠纷上海市浦东新保理合同
2024沪0115民初10853号1000.00已和解
区人民法院纠纷上海市浦东新金融借款
2024沪0115民初51731号4177.79审理中
区人民法院合同纠纷陕西省西安市金融借款
2024陕01执749号12969.36执行阶段
中级人民法院合同纠纷陕西省西安市保理合同
2024陕01执1388号24544.10执行阶段
中级人民法院纠纷浙江省杭州市
2024浙0102民初6636号、2024金融借款
上城区人民法3946.14已判决浙01民终8618号合同纠纷院浙江省杭州市
2024浙0102民诉前调6510号、融资租赁
上城区人民法566.84调解中
2024浙0102民诉前调6511号合同纠纷
院浙江省温州市借款合同
2024浙0304民诉前调9398号瓯海区人民法2000.00已和解
纠纷院浙江省杭州市金融借款
2024浙0102民诉前调18236号上城区人民法2820.35已和解
合同纠纷院
合计72024.58-
4、鉴于控股股东张小泉集团所持股份已全部被冻结,同时因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与其他债权人存在多起债务纠纷,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能妥善解决相关债务纠纷、资信情况继续恶化或引发其他诉讼,将可能导致张小泉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进一步被轮候冻结或强制执行,公司届时可能面临控制权不稳定或变更的风险。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能妥善解决相关债务纠纷、资信情况继续恶化或引发其他诉讼,将可能导致张小泉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进一步被轮候冻结或强制执行,公司届时可能面临控制权不稳定或变更的风险。
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冻结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良唐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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