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根据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本人潘根峰被提名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亦同意出任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公司披露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之日,本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年修订)》第六条的规定,“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参加相关培训并根据《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本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在上市公司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时尚未
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当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本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予以公告。”鉴于此,为规范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本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市公司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将公告本人的上述承诺。
特此承诺。
承诺人:潘根峰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