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51证券简称:信濠光电公告编号:2024-081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融资租赁及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濠光电”)
控股子公司山西中电金谷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金谷”)因业务
发展需要,拟向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金融”)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
1、本次融资租赁情况概述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类型为直租形式,即中电金谷将原采购的储能系统的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华夏金融,并与华夏金融签订融资租赁协议。华夏金融根据合同约定,承担向卖方付款3.4亿元的义务,并获得设备的所有权,同时将设备直接租赁给中电金谷。中电金谷按合同约定分期偿还全部租金和利息,租赁期限为5年,中电金谷在租期届满后付清上述租赁物的留购款并重新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2、本次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金谷拟向华夏金融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由信濠光电提供其所持中电金谷50.98%股权作质押担保以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青岛金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金光”)提供其所持中电金谷49.02%股权作质押担保以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自然人鲁格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的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公司、控股子公司最终与华夏金融、各方公司及自然人鲁格非先生实际签订的具体保证协议为准。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融资租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为控股子公司中电金谷提供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业务、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业务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067126820B
3、成立日期:2013-04-28
4、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宏路 36 号经开区金融中心 A
-413室
5、法定代表人:陈传龙
6、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
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2%,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持股18%
9、华夏金融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山西中电金谷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932MA7XA2DH18
3、成立日期:2022-10-244、注册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偏关县新关镇万府街农业综合大楼
5、法定代表人:鲁格非
6、注册资本:612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新材料技术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2024年11月30日
资产总额96442947.82
负债总额59174401.65
所有者权益37268546.17
项目2024年1-11月营业收入0
营业利润-1524062.32
净利润-1231553.83注:中电金谷2024年1-11月数据未经审计(中电金谷2023年暂未实际开展业务,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9、股权结构:中电金谷为信濠光电持股50.98%的控股子公司,青岛金光
持股49.02%
10、中电金谷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融资租赁及提供担保拟签署的相关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金谷拟向华夏金融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中电金谷拟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租人: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山西中电金谷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租赁物:储能系统(具体以合同中列明的租赁物清单为准)
租赁物购买价款:人民币34000万元租赁期限:不超过5年,共计60个月。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控股子公司中电金谷拟向华夏金融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其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满足日常经营所需。同时,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本次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资产的正常使用,相关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控股子公司中电金谷拟向华夏金融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同时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事项,系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对中电金谷具有实际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其经营管理风险和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中电金谷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
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6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12%。截至目前,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金额为3052.5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5%,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