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8证券简称:金鹰重工公告编号:2024-006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5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
70071222_C01 号《审计报告》,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90310161.45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9031016.15元,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261279145.3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816167882.83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33333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89899元(含税),共计派发26127949.93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转入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1/3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
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主业持续成长的实际情况。该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
二、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5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全体董事审议后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发展计划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4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利益,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三、其他说明
本次《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3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4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