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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禄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11-21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045证券简称:天禄科技公告编号:2024-094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6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2024年12月6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1(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4年11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太东路2990号,天禄科技办公楼五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备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计投票议案

1.00《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审议与披露情况: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2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4年12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须持出席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须持出席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

请进行电话确认;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12月5日16:00。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三)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送达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太东路2990号,信函请注明“天禄科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太东路2990号

联系人:宋欢欢

联系电话:0512-66833339

传真号码:0512-66833339

电子邮箱;sztl@sz-talant.com

3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0日

4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045”,投票简称为“天禄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

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持有股份数*4。

在表决权总数范围内,股东可把表决票集中投给1位或分散投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但投票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

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持有股份数*3。

在表决权总数范围内,股东可把表决票集中投给1位或分散投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但投票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1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2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企业作为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企业出席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企业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各项审议事项投票指示如下:

备注表决意见提案提案名称编码该列打勾的栏同意反对弃权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计投票议案

1.00《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投票说明: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若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处中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本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1附件3: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名称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联系地址邮政编码是否提交授权委是否本人参会是否是否托书出席会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

注: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表在2024年12月5日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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