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2证券简称:安联锐视公告编号:2025-004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志洋、申雷、杨亮亮、庞继锋和监
事张锦标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56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2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后总股本比例2.31%)的董事、总经理李志洋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3%,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后总股本比例0.44%)。
2、持有公司股份8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8%,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后总股本比例1.22%)的董事、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申雷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后总股本比例
0.15%)。
3、持有公司股份9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后总股本比例0.14%)的董事、副总经理、技术
总监杨亮亮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3%,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后总股本比例0.04%)。
4、持有公司股份8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后总股本比例0.13%)的董事、副总经理庞继锋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3%,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后总股本比例0.03%)。
5、持有公司股份1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6%,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后总股本比例0.16%)的监事张锦标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3%,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后总股本比例0.03%)。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志洋、申雷、杨亮亮、
庞继锋和监事张锦标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持有股份占剔除公司回购占公司总股序号姓名职务总数专户持股数后总
本比例(%)
(股)股本比例(%)
1李志洋董事、总经理15630002.242.31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
2申雷8250001.181.22
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董事、副总经理、技术
3杨亮亮960000.140.14
总监4庞继锋董事、副总经理860000.120.13
5张锦标监事1100000.160.16
注:1、公司董事、总经理李志洋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30000股通过珠海晓亮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33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63000股。
2、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技术总监杨亮亮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00股通过珠海晓亮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6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6000股。
3、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庞继锋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通过珠海晓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6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6000股。
4、公司监事张锦标通过珠海晓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0000股。
5、截至2024年5月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2089634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及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相关情况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减持数量及比例:
占公司总占剔除公司回购减持数量序号姓名股份来源股本比例专户持股数后总
(股)
(%)股本比例(%)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
1李志洋3000000.430.44
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
2申雷1000000.140.15
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
3杨亮亮份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240000.030.04
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
4庞继锋份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215000.030.03
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
5张锦标220000.030.03
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时间区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7月6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因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减持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二)股东承诺履行情况1.李志洋、申雷、杨亮亮和张锦标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为:
“(1)安联锐视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安联锐视股份,也不由安联锐视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安联锐视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安联锐视的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2)本人在担任安联锐视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
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安联锐视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上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安联锐视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安联锐视所有;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安联锐视股份。
(3)本人所持安联锐视股份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
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安联锐视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安联锐视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安联锐视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安联锐视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安联锐视因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4)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5)若不履行本承诺所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安联锐
视、安联锐视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安联锐视股票的收益将归安联锐视所有”
2.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授予
杨亮亮、庞继锋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
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志洋、申雷、杨亮亮、庞继锋和张锦标均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的股东将根据
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李志洋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申雷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3.杨亮亮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4.庞继锋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5.张锦标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