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1证券简称:金百泽公告编号:2025-005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张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张伟先生持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百泽”)股份533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未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3年3月30日,张伟先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
000000股(以下简称“首次减持”);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5月15日,
张伟先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11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进展暨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4-034)。
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12月27日,张伟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
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022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进展暨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张伟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61351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股本的1.00%;减持期间为自预披露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
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即:2024年12月3日至2025年3月2日)。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1%。
近日,公司收到张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张伟先生2024年12月28日至2025年1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95900股;首次减持日至2025年1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908100股(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占公司总股本的4.6008%,占剔除公司当前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4.6393%。本次权益变动后,张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3339
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占剔除公司当前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
股本的5.0417%。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减持日至今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情况减持股份占剔除股东减持均价减持数量减持股份占总公司当前回购专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名称(元/股)(股)股本比例(%)用账户股份后总
股本比例(%)
2023/3/3019.6010000000.93740.9452
大宗交易2024/3/20-
19.6221100001.97791.9944
2024/5/15
2024/5/16-
26.7912022001.12691.1363
张伟2024/12/27集中竞价
2024/12/28-
24.455959000.55860.5633
2025/1/27
合计:49081004.60084.6393
注:1、“剔除公司当前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系根据公司总股本扣除当前回购
专用账户884900股后股份数量105795100股为依据计算;(下同)2、以上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二)首次减持日至今累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变动前持有股份变动后持有股份占剔除公司当占剔除公司当股东股份性质占总股本前回购专用账占总股本前回购专用账
名称股数(股)股数(股)
比例(%)户股份后总股比例(%)户股份后总股
本比例(%)本比例(%)合计持有股
102420009.60079.681053339004.99995.0417
份
其中:无限售
张伟102420009.60079.681053339004.99995.0417条件股份有限售条件
000000
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上述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张伟先生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
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与此前张伟先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张伟先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权益变动后,张伟先生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张伟先生已按照
相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三、备查文件
(一)张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伟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