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9证券简称:中集车辆公告编号:2024-079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公司已于2024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因会务安排调整,为方便股东参会,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关于变更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的公告》,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变
更为“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港湾大道2号中集研发中心101会议室”。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50召开
2、A股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
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
9月27日(星期五)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港湾大道2号中集研发中心101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麦伯良先生。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A股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A股股东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公司非上市外资股股东即 H 股退市股之登记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非登记股东需授权名义代理人参加现场投票(名义代理人根据公司原 H 股上市相关管理规范、交易习惯认为有理由拒绝接受非登记股东投票权委托的,非登记股东无权以自己名义参加股东大会,亦无权以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电话及会议现场等任何形式行使投票权)。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及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情况如下:
现场出席会议情况网络投票情况总体出席情况代表有表分代表有表决权占有表决权占有表决代表有表决占有表决权人人决权股份人类股份数量股份总数比权股份总权股份数量股份总数数数数量数
(股)例数比例(股)比例
(股)
A
593325956849.815093%265814045124.345172%270101466408054.160265%
股非上市
141719060022.268604%00-141719060022.268604%
外资股总
6135045016872.083697%265814045124.345172%271143185468076.428869%
体
公司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非上市外资股股份过户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计票及监票员,一名A股保荐代表人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会议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了以下第1至第9项议案,具体如下:
1、《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李贵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股东类型得票数(股)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与会 A 股股东 1010130901 99.553234%
与会非上市外资股股东417190600100.000000%
与会全体股东142732150199.683405%
A 股中小投资者 122059733 96.419089%
1.02选举曾邗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股东类型得票数(股)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与会 A 股股东 1010130841 99.553228%
与会非上市外资股股东417190600100.000000%
与会全体股东142732144199.683401%
A 股中小投资者 122059673 96.419042%
1.03选举王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股东类型得票数(股)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与会 A 股股东 1010127840 99.552932%
与会非上市外资股股东417190600100.000000%
与会全体股东142731844099.683191%
A 股中小投资者 122056672 96.416671%
1.04选举贺瑾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股东类型得票数(股)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与会 A 股股东 1010127856 99.552933%
与会非上市外资股股东417190600100.000000%
与会全体股东142731845699.683192%
A 股中小投资者 122056688 96.416684%1.05 选举林清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股东类型得票数(股)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与会 A 股股东 1010139047 99.554036%
与会非上市外资股股东417190600100.000000%
与会全体股东142732964799.683974%
A 股中小投资者 122067879 96.425524%
1.06选举周晓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股东类型得票数(股)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与会 A 股股东 1010119041 99.552065%
与会非上市外资股股东417190600100.000000%
与会全体股东142730964199.682577%
A 股中小投资者 122047873 96.409721%
李贵平先生、曾邗先生、王宇先生、贺瑾先生、林清女士、周晓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刘宁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股东类型得票数(股)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与会 A 股股东 1010120290 99.552188%
与会非上市外资股股东417190600100.000000%
与会全体股东142731089099.682664%
A 股中小投资者 122049122 96.410707%
2.02选举李琦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股东类型得票数(股)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与会 A 股股东 1010150293 99.555145%
与会非上市外资股股东417190600100.000000%
与会全体股东142734089399.684759%
A 股中小投资者 122079125 96.434408%
2.03选举姜旭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股东类型得票数(股)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与会 A 股股东 1010120296 99.552188%
与会非上市外资股股东417190600100.000000%
与会全体股东142731089699.682664%
A 股中小投资者 122049128 96.410712%
刘宁女士、李琦女士、姜旭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马天飞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股东类型得票数(股)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与会 A 股股东 1010078106 99.548030%与会非上市外资股股东 417190600 100.000000%
与会全体股东142726870699.679718%
A 股中小投资者 122006938 96.377385%
3.02选举冯宝春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股东类型得票数(股)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与会 A 股股东 1010070705 99.547301%
与会非上市外资股股东417190600100.000000%
与会全体股东142726130599.679201%
A 股中小投资者 121999537 96.371539%
马天飞先生、冯宝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票数票数比例比例比例
(股)(股)(股)
与会 A 股股东 1014332480 99.967319% 255700 0.025200% 75900 0.007480%与会非上市外
417190600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资股股东
与会全体股东143152308099.976841%2557000.017858%759000.005301%
A 股中小投资者 126261312 99.738058% 255700 0.201986% 75900 0.059956%
5、《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票数票数比例比例比例
(股)(股)(股)
与会 A 股股东 1013520580 99.887303% 357500 0.035233% 786000 0.077464%与会非上市外
417190600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资股股东
与会全体股东143071118099.920139%3575000.024968%7860000.054894%
A 股中小投资者 125449412 99.096711% 357500 0.282401% 786000 0.620888%
6、《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票数票数比例比例比例
(股)(股)(股)
与会 A 股股东 1013522680 99.887510% 357500 0.035233% 783900 0.077257%与会非上市外
417190600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资股股东
与会全体股东143071328099.920285%3575000.024968%7839000.054747%
A 股中小投资者 125451512 99.098370% 357500 0.282401% 783900 0.619229%
7、《关于2025-2027年度与中集集团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在审议本议案的过程中,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3日(星期一),关联股东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并出席的
728443475股A股股份已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香港)有限
公司持有并出席的417190600股非上市外资股股份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实际有效表决股份数为286220605股。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票数票数比例比例比例
(股)(股)(股)
与会 A 股股东 285145205 99.624276% 289200 0.101041% 786200 0.274683%与会非上市外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资股股东
与会全体股东28514520599.624276%2892000.101041%7862000.274683%
A 股中小投资者 125517512 99.150505% 289200 0.228449% 786200 0.621046%
8、《关于拟签订财务担保及保证金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审议本议案的过程中,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3日(星期一),关联股东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并出席的
728443475股A股股份已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香港)有限
公司持有并出席的417190600股非上市外资股股份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实际有效表决股份数为286220605股。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票数票数比例比例比例
(股)(股)(股)
与会 A 股股东 285132805 99.619944% 298200 0.104185% 789600 0.275871%与会非上市外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资股股东
与会全体股东28513280599.619944%2982000.104185%7896000.275871%
A 股中小投资者 125505112 99.140710% 298200 0.235558% 789600 0.623732%
9、《关于拟签订存款及贷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审议本议案的过程中,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3日(星期一),关联股东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并出席的
728443475股A股股份已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香港)有限
公司持有并出席的417190600股非上市外资股股份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实际有效表决股份数为286220605股。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票数票数比例比例比例
(股)(股)(股)
与会 A 股股东 284192820 99.291531% 1234585 0.431340% 793200 0.277129%与会非上市外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资股股东
与会全体股东28419282099.291531%12345850.431340%7932000.277129%
A股中小投资者 124565127 98.398184% 1234585 0.975240% 793200 0.626575%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了以下第10至第13项议案,具体如下: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票数票数比例比例比例
(股)(股)(股)
与会 A 股股东 1013605780 99.895699% 252500 0.024885% 805800 0.079415%与会非上市外
417190600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资股股东
与会全体股东143079638099.926089%2525000.017634%8058000.056277%
A 股中小投资者 125534612 99.164013% 252500 0.199458% 805800 0.636529%
1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票数票数比例比例比例
(股)(股)(股)
与会 A 股股东 1013611280 99.896242% 252500 0.024885% 800300 0.078873%与会非上市外
417190600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资股股东
与会全体股东143080188099.926473%2525000.017634%8003000.055893%
A 股中小投资者 125540112 99.168358% 252500 0.199458% 800300 0.632184%
1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票数票数比例比例比例
(股)(股)(股)
与会 A 股股东 1013604780 99.895601% 272500 0.026856% 786800 0.077543%与会非上市外
417190600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资股股东
与会全体股东143079538099.926019%2725000.019031%7868000.054950%
A 股中小投资者 125533612 99.163223% 272500 0.215257% 786800 0.621520%
13、《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票数票数比例比例比例
(股)(股)(股)
与会 A 股股东 1013603780 99.895502% 272500 0.026856% 787800 0.077641%与会非上市外
417190600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资股股东与会全体股东143079438099.925949%2725000.019031%7878000.055020%
A 股中小投资者 125532612 99.162433% 272500 0.215257% 787800 0.622310%
说明:如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麻云燕、郭琼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