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9证券简称:中集车辆公告编号:2025-021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A 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调整投资计划及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中集车辆”)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A 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调整投资计划的议案》《关于 A 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 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具体情况,终止数字化转型及研发项目之子项目“专用车上装核心模块数字化升级项目”、“中集车辆集团半挂车试验中心建设项目”和“全球数字化运营中心项目”,终止升级与新建灯塔工厂项目之子项目“冷藏智能配送车产线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终止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之子项目“东莞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和“西安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调整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之子项目“驻马店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和“扬州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对升级与新建灯塔工厂项目之子项目“中集智能物流装备项
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
《关于 A 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调整投资计划的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A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19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26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5809.6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7431.9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8377.68万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A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7月5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21)第066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二、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A 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升级与新建灯塔工厂项目之子项目“涂装线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和“扬州中集通华数字化半挂车升级项目”、终止新营销建设项目。
基于市场环境和公司发展实际情况,为提高 A 股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3
年第六次会议,并于2023年9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终止及变更 A 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及变更部分 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意终止数字化转型及研发项目之子项目“半挂车核心模块数字化升级项目”和“新一代智能冷藏厢式车厢体模块数字化升级项目”、终止升级与新建灯塔工厂项目之子项目“年生产5万套行走机构产品(车轴加悬挂项目)”,并使用 A 股募集资金人民币 46095.80 万元用于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强冠罐车高端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太字节厢体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
基于市场环境和公司发展实际情况,为提高 A 股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A 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关于 A 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的议案》,同意将数字化转型及研发项目之子项目“中集车辆集团半挂车试验中心建设项目”和
“全球数字化运营中心项目”,以及升级与新建灯塔工厂项目之子项目“中集智能物流装备项目(一期)”和“冷藏智能配送车产线升级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分别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
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同意公司终止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
目之子项目“白银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和“太字节厢体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关于 A 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的议案》于 2024年6月26日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8日、2023年8月24日、2024年3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A 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关于终止及变更 A 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关于 A 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截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公司 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人民币
100354.62 万元,A 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变更前变更后已使用募集募集资金达到预定可序项目名称拟使用募集资拟使用募集资资金投资金投资使用状态号金投资金额金投资金额额进度日期数字化转
1型及研发43877.6826197.917901.0930.16%2026年7月
项目升级与新
2建灯塔工79500.0059203.0346666.4678.82%2025年6月
厂项目新营销建
310000.00---已终止
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
425000.0025000.0025000.00100.00%-
充流动资金星链半挂车高端制
5-36221.8015570.8742.99%2025年8月
造产线升级项目强冠罐车高端产线
6-8006.005216.2065.15%2026年8月
升级改造项目太字节厢体高端制
7----已终止
造产线升级项目
合计158377.68154628.74100354.62--
注: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4628.74万元,已终止的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748.94万元尚未明确用途。
三、本次 A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及调整投资计划的情况公司拟终止数字化转型及研发项目之子项目“专用车上装核心模块数字化升级项目”、“中集车辆集团半挂车试验中心建设项目”和“全球数字化运营中心项目”,以及升级与新建灯塔工厂项目之子项目“冷藏智能配送车产线升级技术改造项目”,以及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之子项目“东莞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西安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并调整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之子项目“驻马店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
和“扬州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本次拟终止及调减 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32809.40 万元,占 A 股募集资金总额的18.66%。
本次拟终止及调整的 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的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已使用募集募集资金序拟终止及调整未使用募集建设承诺投资资金投资金投资号项目名称资金金额周期金额额进度专用车上装核
1心模块数字化5500.0019.985480.0260个月0.36%
升级项目中集车辆集团
2半挂车试验中6000.00258.765741.2454个月4.31%
心建设项目全球数字化运
313888.006812.447075.5654个月49.05%
营中心项目冷藏智能配送
4车产线升级技4000.0004000.0048个月0.00%
术改造项目东莞星链半挂
5车高端制造产5163.0092.425070.5824个月1.79%
线升级项目西安星链半挂
6车高端制造产2178.0002178.0024个月0.00%
线升级项目驻马店星链半
7挂车高端制造9709.004245.795463.2124个月43.73%
产线升级项目扬州星链半挂
8车高端制造产7396.002475.514920.4924个月33.47%
线升级项目
合计53834.0013904.9039929.10--
注:上表为截至2025年2月28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次项目终止金额以董事会审议终止时已使用的金额为准。
(一)终止“专用车上装核心模块数字化升级项目”的情况
1、终止“专用车上装核心模块数字化升级项目”的原因
“专用车上装核心模块数字化升级项目”是数字化转型及研发项目的子项目之一,实施主体为中集车辆。该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500.00万元,截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该项目使用 A 股募集资金人民币 19.98 万,投资进度为
0.36%。前期投入用于新能源搅拌罐样车样本安装与基本功能调试。
2、对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6.3.4条规定,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专用车上装核心模块数字化升级项目”的主要投资规划为对城市渣土车、水
泥搅拌车两个专用车产品的核心模块数字化升级,并配套数字化的设计软件及信息系统建设。受国内房地产、基础设施的投资和建设放缓等因素影响,混凝土搅拌车及渣土车需求不及预期。公司基于当下市场环境对专用车上装核心模块数字化升级项目的投资进行了充分调研和重新论证,从投资回报率及投资必要性考虑,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实施“专用车上装核心模块数字化升级项目”。
(二)终止“中集车辆集团半挂车试验中心建设项目”的情况
1、终止“中集车辆集团半挂车试验中心建设项目”的原因
“中集车辆集团半挂车试验中心建设项目”是数字化转型及研发项目的子项目之一,实施主体为中集车辆。该项目原计划使用募投资金人民币6000.00万元,截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该项目使用 A 股募集资金人民币 258.76 万元,投资进度为4.31%。前期投入用于建设仿真平台、购买仿真软件以及装载试验室工程建设,投入建设的仿真工作平台及购买的仿真分析软件可继续为半挂车产品提供强度验证,诊断产品结构薄弱环节,识别产品轻量化可行方向,驱动产品的结构优化设计,提升产品验证的效率,提高产品可靠性和竞争力。建好的装载实验室可继续用于各类先进装货、固货、卸货技术测试。
2、对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6.3.4条规定,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中集车辆集团半挂车试验中心建设项目”的主要投资规划为整合公司已有
的试验设备和研发力量,兴建全新的试验场所,进行半挂车各主要功能模块疲劳耐久性能提升,半挂车载货空间的科学布置及先进固货及装卸货方式研发,整车动态行驶稳定性及可靠性评估,底盘牵引、行走、隔振、制动、被动安全等装置的研发工作。目前,中集车辆已与国内各主要汽车检测研究院签订了技术服务协议,并与陕汽研究院建立了战略合作,开展了多项检测试验项目,能获得更加全面和专业的检测试验服务。为避免资源的闲置和浪费,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实施“中集车辆集团半挂车试验中心建设项目”。
(三)终止“全球数字化运营中心项目”的情况
1、终止“全球数字化运营中心项目”的原因
“全球数字化运营中心项目”是数字化转型及研发项目的子项目之一,实施主体为中集车辆。该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888.00万元,截至2025年2 月 28 日,该项目使用 A 股募集资金人民币 6812.44 万元,投资进度为 49.05%,
前期投入用于打通研发、制造和销售数据的数字化管理平台和强大的技术团队。
2、对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6.3.4条规定,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全球数字化运营中心项目”的主要投资规划为搭建数字化的办公设施平台和数字化信息集成平台,包含 ERP 系统、企业采购系统、新营销平台等,配套总部运营团队,建立全球数字化运营中心,并使之具备全周期管理功能,覆盖从产品设计到用户使用、从原材料到生产、从管理到决策等企业运营的全链条。目前,公司基本完成跨洋运营平台的构建,根据公司的战略部署,数字化项目依照跨洋运营平台的设计架构,融入当前业务开展当中。为避免造成资源的闲置和浪费,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实施“全球数字化运营中心项目”。
(四)终止“冷藏智能配送车产线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情况
1、终止“冷藏智能配送车产线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原因
“冷藏智能配送车产线升级技术改造项目”是升级与新建灯塔工厂项目的子
项目之一,实施主体为中集车辆(山东)有限公司。该项目原计划使用募投资金人民币 4000.00 万元,截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该项目尚未使用 A 股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0.00%。
2、对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6.3.4条规定,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冷藏智能配送车产线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主要投资规划为中集车辆(山东)
有限公司对冷藏厢式车生产线中的装配线进行升级。根据市场环境变化,2025-
2026两年中集车辆(山东)有限公司将以“轻装起步、内质提升”为举措构建新质生产力1.0。目前,该项目资金使用率为0.00%,考虑公司战略调整以及投资回报预期降低等多方面原因,为避免造成资源的闲置和浪费,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实施“冷藏智能配送车产线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五)终止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之部分子项目及调整投资计划的情况
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建设期自2023年8月至2025年8月,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人民币36221.80万元,截至2025年2月28日已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人民币15570.87万元,募集资金投资进度42.99%。基于当期市场环境及订单机会分布格局对各节点的投资布局的充分调研和重新论证,公司拟终止子项目“东莞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西安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基于公司整体战略部署,拟调整子项目“驻马店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和“扬州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
计划投资金额,并相应调整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总投资额为人民币
26090.86万元,调整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6090.86万元。根据实际
投资进度,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拟维持2年建设期不变,剩余投资将在建设期内完成。
本次调整对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的效益评价产生一定影响,调整后预计该项目正常年可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15956.64万元(不含税),年利润总额为人民币7245.65万元,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4.02%(所得税后),财务净现值大于零,投资回收期为7.50年(所得税后,含建设期)。
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具体终止子项目、调整子项目募集资金投
资金额重新论证情况如下:
1、终止“东莞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的情况
(1)终止“东莞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的原因
“东莞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是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
项目的子项目之一,实施主体为东莞中集专用车有限公司。该项目原计划使用募投资金人民币 5163.00 万元,截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该项目使用 A 股募集资金92.42万元,投资进度为1.79%。前期投入已建成激光焊接工作岛,将继续用于星链半挂车的生产。
(2)对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6.3.4条规定,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2023年中集车辆开启第三次创业,在“星链计划”生产组织结构性改革的规划下,公司积极构建“LTP+LoM”灯塔制造网络,布局东莞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作为 LTP+LoM 制造工厂之一。目前,公司“星链计划”进入了战略落地、举措执行的关键阶段。公司基于当下市场环境以及订单机会分布格局对各节点的投资布局进行了充分调研和重新论证,东莞中集专用车有限公司逐步明确其作为 B 工厂(生产非模块化产品)的定位,通过对当前设备进行改造可满足生产需求。目前,该项目资金使用率为1.79%,基于星链计划总体战略规划和经营布局,从投资回报率及投资必要性考虑,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实施“东莞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
2、终止“西安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的情况
(1)终止“西安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的原因
“西安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是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
项目的子项目之一,实施主体为中集陕汽重卡(西安)专用车有限公司。该项目原计划使用募投资金人民币2178.00万元,截至2025年2月28日,该项目尚未使用 A 股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 0.00%。
(2)对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6.3.4条规定,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2023年中集车辆开启第三次创业,在“星链计划”生产组织结构性改革的规划下,公司积极构建“LTP+LoM”灯塔制造网络,布局西安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作为 LoM 制造工厂之一。目前,公司“星链计划”进入了战略落地、举措执行的关键阶段。公司基于当下市场环境以及订单机会分布格局对各 LoM 节点的投资布局进行了充分调研和重新论证,根据近年市场行情变化,西安周边市场增长可以通过位于驻马店的星链产线进行辐射,西安基地作为中集灯塔半挂车业务集团总部,更多承担市场推广及业务拓展的职能。目前,该项目资金使用率为0.00%,综合考虑市场行情变化以及星链计划总体战略规划和经营布局,从投资回报率及投资必要性考虑,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实施“西安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
3、调整“驻马店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投资金额的情况
“驻马店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原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为人
民币 9709.00 万元。因公司整体战略部署,原投资计划中的驻马店 LoM 建设及挂车型托盘项目,迭代为更加高效的“两地生产”方式,调减原计划中该两部分的投资人民币1319.00万元。数字化指挥中心扩建项目会根据星链整体数字化系统规划及因业务发展需求择机启动,调减原计划中该部分投资人民币550.00万元。
调整后该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为人民币7840.00万元。4、调整“扬州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投资金额的情况“扬州星链半挂车高端制造产线升级项目”原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为人民
币 7396.00 万元。因公司整体战略部署,原投资计划中的扬州 LoM 建设及挂车型托盘项目,迭代为更加高效的“两地生产”方式。建议调减原计划中该两部分的投资人民币1395.00万元。调整后该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6001.00万元。
(六)上述项目终止及投资计划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终止上述 A 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调整投资计划是充分考虑了
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终止及调整上述项目后,在暂未确定具体项目前,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四、本次 A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公司拟对升级与新建灯塔工厂项目之子项目“中集智能物流装备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集智能物流装备项目(一期)”实施进度延期的情况
“中集智能物流装备项目(一期)”为升级与新建灯塔工厂项目的子项目之一,实施主体为中集车辆太字节汽车车厢制造(江门)有限公司,建设周期42个月,该项目总投资为91420.07万元,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45000万元,截至2025年2月28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6472.47万元,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81.05%。
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对该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序号项目名称用状态日期用状态日期
1中集智能物流装备项目(一期)2024年12月31日2026年12月31日
(二)“中集智能物流装备项目(一期)”延期的原因
目前该项目的建设合同已基本完成,但由于中国厢式车业务的内卷式竞争等不确定性因素,本公司已积极调整业务方向,并为未来适应市场发展对产线进行进一步的升级和优化调整,因此调整该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三)对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6.3.4条规定,公司对中集智能物流装备项目(一期)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情况如下:
1、必要性
“中集智能物流装备项目(一期)”系升级与新建灯塔工厂项目的子项目。
灯塔工厂是新一代生产体系,是公司向高端制造转型的需要,符合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需要。
2、可行性
中集智能物流装备项目,其产线和生产工艺已经历市场考验日趋成熟和完善,厢式车产品的优秀品质已获大众认可。公司积累了丰富的灯塔工厂建设经验,并具备现有的技术团队,可为项目的实施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撑。
(四)重新论证的结论
公司认为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五)上述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上述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改变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为了有序地配置资源与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显著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A 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调整投资计划的议案》《关于 A 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 A 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调整投资计划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A 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调整投资计划的议案》《关于 A 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及调整部分 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并对部分 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投资风险。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A 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调整投资计划的议案》《关于 A 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终止及调整部分 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并对部分 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 A 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调整投资计划,及部分 A 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可本次事项并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关于 A 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调整投资计划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 A 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调整投资计划及延 A 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 A 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调整投资计划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关于 A 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调整投资计划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 A 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调整投资计划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