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6证券简称:双乐股份公告编号:2024-033
双乐股份颜料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763105.4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7146602.68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464963428.74元,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65278186.83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数据孰低原则,公司2024年半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365278186.83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为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提出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总股本100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由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股本现状、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实施本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1、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2024年6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
022)。
2、董事会审议情况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总股本100000000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00000元(含税)。
3、监事会审议情况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在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兼顾了公司财务现状和未来资金使用规划,将股东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发展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阅公司相关资料,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
四、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4、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